一、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年齡條件:18周歲以上,即2001年3月25日以前出生(含當日),35周歲以下,即198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含當日)。
3.戶籍條件:限崇義縣戶籍或崇義縣生源地或父母、配偶有一方為崇義縣籍人員方可報考;
4.學歷條件:具備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5.優先條件:具有一年以上社區工作經驗的人員、退役士兵、中共黨員或應屆畢業大學生等上述人員優先考慮。
有下列“五不能”“九不宜”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報名:
(一)五種情形之一
1.被判處刑罰或者刑滿釋放(或緩刑期滿)未滿5年的;
2.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開設賭場、強迫交易、組織或強迫賣淫等涉黑涉惡受處理以及加入邪教組織、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的;
3.受到黨紀處分尚未超過所受紀律處分有關任職限制期限,以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公安、司法機關立案調查處理的;
4.有拉票賄選或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被查處未滿5年的;
5.喪失行為能力的。
(二)九種情形之一
1.有嚴重違法用地、違章建房行為尚未整改,以及有嚴重損害生態環境、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處理到位的;
2.煽動群眾鬧事、擾亂公共秩序的;
3.涉嫌涉黑涉惡問題未查清、疑點未排除的;
4.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至今未撤銷的;
5.長期不在縣城居住,不能正常履職的;
6.曾被評為不合格黨員的;
7.道德品行低劣,有賭博、不贍養老人等違反鄉風文明行為,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
8.不支持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
9.其他原因不適合擔任社區工作人員的。
二、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報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按照自愿、誠信原則,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張到橫水鎮人民政府一樓黨政辦登記報名。(截止時間為5月31日)
(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實行縣鄉雙審,鄉鎮初審后,報縣委組織部進行資格聯審,通過資格聯審后報考人員方可參加筆試。同時,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含聘用后的試用期內),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報考條件不符的,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方式。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方法采取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為100分,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
1.筆試(5月下旬)。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測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社區及社會工作政策與實務、公文寫作等知識。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分類確定入闈面試人員,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面試。面試入闈人員名單和筆試成績情況將在橫水鎮政府網站及微信公眾號予以公布(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6月初)。面試總分100分(含結構化面試80分,計算機操作20分),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人際溝通及解決問題等能力;計算機操作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件的使用水平,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因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等原因,出現參加面試人員不足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體檢和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高分者),體檢標準將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對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額,再進行遞補。
考察將采取函調或實地考核方式進行,主要對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審。
(五)公示和聘用。根據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橫水鎮政府網站及微信公眾號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出的問題,由鎮招聘領導小組調查認定,有影響招聘的,取消其資格,再進行遞補。公示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無任何反映出的問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它事項
其他未盡事宜由橫水鎮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招聘咨詢電話:0797-3815110;監督舉報電話:0797-3816002
原標題:招聘 | 橫水鎮2019年面向全縣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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